在愛裡上帝預定我們得救

講道經文:以弗所書 Ephesians 1:3-5
證道:印主烈牧師  Dr. Joel H. Linton
我們繼續進行以弗所書的系列講道。正如我們一直在說的,每個人都希望得到祝福,大多數的人尋求這地上短暫就會消逝的物質上的祝福,但短暫的祝福並不能滿足基督徒,我們所要的是永恆的祝福,永恆的祝福只有在基督裡才能找到
我們上個禮拜討論了第3節,是關於我們在基督裡所擁有的天上屬靈的福氣,第4節直至14節解釋了第3節,並列出在基督裡特別的永恆的屬靈福氣。所以今天我們要來看這個清單,我們將討論第4-5節,來看看這些祝福是否能為你帶來盼望、安慰和喜樂。

3 願頌讚歸於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祂在基督裡,以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祝福了我們,4 就如祂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毫無瑕疵。祂在愛中, 5 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著兒子的名份,歸於祂自己。(以弗所書 1:3-5)

我可以這麼總結第4與第5節:關於我們的救恩,我們無法靠自己的決定來決定,上帝才是揀選誰是祂要拯救的那位。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很多人,甚至是教會裡的人也不喜歡第4-5節的教導。他們不願上帝是做決定的那位,他們想自己為自己的生命做決定。
這只是簡單的人性。當你還是個孩子時,你最期待長大後怎麼樣?太棒了! 我不再需要聽從父母的話,我可以決定什麼時候睡覺,什麼時候起床、要吃什麼,以及每天做什麼。
我知道在傳統的儒家教導中,在父母去世前你應該聽從他們,甚至在他們死後,你仍然應該祭拜他們。在儒家傳統中,你的父母指示你要在哪裡生活、要做什麼,還有要和誰結婚……他們為你安排一切。如果你是兒子,你的太太會來跟你和你父母同住,你的太太要照婆婆的話去做。
宜蘭這裡傳統合院建築已所剩不多,如果你去傳藝中心,你可以看到傳統合院建築的再現,屋子中心是屋子最大的部分,這是父母住的,當兒子們結婚後,他們在側廂加建一個比較小、屋頂比較低的房舍。房子裡最大那部分的中間廳,有一個神明桌,神明桌上有祖先的牌位,家裡的每個人都要去祭拜。因此,就連房子的設計都能告訴我們,就算到了成年,你也沒有為自己選擇的自由。
世界各處的人心裡並不想遵循這種思想,就好像那已消逝的傳統合院建築一樣,孩子們也不想遵循儒家關於聽從父母的教導。在這一代,事實上,孩子們不想等到他們長大後才能做決定,他們希望父母做他們想要的任何事,因此,如果父母或祖父母做了他們不想要的事,他們就會大大地抗議、哭鬧和抱怨。在這一代,看起來反倒是父母必須聽從他們的孩子。
因此,在這樣的文化裡,人們自然不會喜歡聖經的教導。我們今天的經文談到了無須經過你同意,上帝已為你決定的事。關於你生命永恆的事,你無法選擇,是上帝決定
1. 如果你是基督徒,上帝是在歷史上的什麼時刻決定要拯救你?
第4節說什麼? 「4 就如他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聖父上帝在創世以前就已經揀選了誰會得救進入天堂。注意這句:「從創世以前」。
如果你組裝一台電腦,你把所有的零件組裝好,接著你按下開關,看看電腦是否會開機正常運作。但是,上帝不是創造亞當和夏娃後就只是等著看他們會做什麼。上帝已經知道他們會做什麼!祂知道他們會犯罪,為世界帶來罪和死亡的咒詛。第4節說,三位一體的上帝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計劃好了,聖父上帝要差派聖子上帝取了人性,為我們的罪而死,以救贖我們,使我們與上帝和好而聖靈已經計劃將耶穌所做的事置於歷史上特定的人的心裡以改變他們,保證他們會相信並得救。這些決定是發生在世界被造以前。你和我都沒有影響這些決定。
我們在羅馬書8:28-30中也讀到了同樣的觀點。你會發現第28節很熟悉,這是我們教會「背誦經文計畫」第一個背誦的經文。讓我們一起來讀第28-30節。
羅馬書 8:28-30:「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做長子;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請注意第28節,人被呼召是按誰的意思呢?是他們自己的?不,是按著上帝的旨意。而在第29-30節,誰進行這事呢?是上帝揀選了祂要拯救的人,我們不是那選擇我們永恆目的地的人
同樣的,以弗所書1:4也說,聖父上帝從創世以前就在基督耶穌裡揀選了我們。你可以再看第4節的結尾和第5節的開頭,以得到更多認識。經文說: 「祂在愛中,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預定。」很多人不喜歡「預定」這個詞,他們認為這是約翰·加爾文編造的一些想法,他們認為這違背了聖經的教導。但「預定」這個詞在聖經中是存在的。我們剛剛已看到兩處:羅馬書8:29,以及以弗所書1:5。在聖經中,你離不開這個詞。
有些人不喜歡預定論的概念,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在說「注定」。「注定」是這樣一種觀念,就是無論你想要什麼或做什麼,事情還是會發生在你身上。人們心中對約翰·加爾文的教導有這樣的看法:全世界有那麼多人想要得救,但按加爾文的教導,上帝並不是仁慈的,因為上帝決定不拯救他們,即使這些人非常想得到耶穌的拯救,祂對他們說「不!」。因此,他們說,上帝是愛,那麼怎麼會有他們心中關於「預定論」這種不慈愛的東西呢?
這些想法是來自荷蘭一位名叫雅各布斯·阿民念的神學院教授的教導。他生活在五百年前宗教改革後的世代,追隨他的人影響了今日大多數新教教會。他們有這樣的觀念: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了救每一個人,而上帝只是在等著……等著,期待……期待這些所有的人會選擇祂。
他們看待救贖的方式好比將上帝視為是足球場上的某個孩子,兩隊的隊長輪流選同學加入自己的隊伍,而上帝是一個非常會踢足球的孩子,他知道如果這個隊長選擇他,球隊就能贏球,而他正等著被隊長選中。
實際上,這種態度吸引了罪人的心。在全世界現代的社會裡,大多數人都有一個觀念,就是他們想要自主,他們不願是由上帝決定了他們生活裡的事,他們想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他們會說,如果我覺得需要被拯救,我自己會救自己。宗教是我個人的決定。
我們今天的經文明確指出,上帝在人們出生之前就決定要救他們。上帝在創世以前,就揀選拯救他們。我們今天的經文明確指出:我們已經被預定要得救。救恩是一種祝福,是一個禮物,那些接受禮物的人不應該要求別人送給他們特定的禮物。關乎你生命的最重要的事不是按你的左右而決定的,這個決定完全是根據上帝自己的意思和揀選,在我們還沒有存在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了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我想告訴你們,台灣幾乎所有教會的教導都不同意我剛才所說的真理。儘管這些原則在以弗所書第一章和羅馬書第八章中都很清楚,但大多數教會並不接受。台灣的大多數教會仿效美國大多數教會,接受400年前雅各布斯·阿民念的教義。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呢?有兩位牧師對今天的教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18世紀,約翰·衛斯理傳布了這種教導,他是衛理公會的創始人,他的弟弟查理·衛斯理是著名的詩歌作者。到了十九世紀,查爾斯·芬尼傳布了這一個教導,他們對美國的教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那麼這個教導是如何傳到台灣的呢?
台灣早期的教會都相信改革宗神學的教導,他們相信預定論,他們不只給告白信仰的成人施洗,他們也為信徒的整個家庭施洗。十七世紀荷蘭人統理南台灣以及十九世紀馬偕和長老會宣教士在台灣服事時,那時都沒有阿民念主義的教導,所有基督教會的信仰都與溪邊教會的教導以及我們今天在經文中所看到的內容相同。
但是,當中國人在1949年來到台灣時,許許多多曾在中國宣教的各個教派的信徒也逃來台灣,他們開始在台灣建立不同的教會和教派。幾乎所有的人都跟隨約翰·衛斯理和查爾斯·芬尼的教導,他們都是阿民念派。延續至現在台灣幾乎所有的教會都相信這個教導。他們說上帝沒有揀選我們,是我們選擇上帝;他們說,耶穌死了給了人們得救的機會而已,但是,是否接受耶穌所作的,則取決於人的選擇。所以他們相信他們要做的就是讓人們願意受洗,做了這個選擇就能拯救他們。
你應該聽說過葛理翰,他也這麼相信,這就是為什麼他專注於讓人們舉起他們的手。他的組織出版了名為《抉擇》的雜誌,因為他們相信是我們人決定的,是我們的選擇。但是很多在音樂響起時舉起手的人,很多走到前面說:選擇把他們的心交給耶穌的人,後來都離開了信仰。
在80年代的台灣,有興盛的教會成長運動,它的根本就是阿民念的教導,就是:我們只需要讓人們選擇上帝。但一位學者仔細觀察研究了後續的情形,那些進入教會並受洗的人中有六成最終離開了教會。如果你把這個統計數字給阿民念的追隨者看,他們會說這些人失去了他們的救恩,然而,從今天的經文中,我們知道,如果上帝揀選拯救某個人,這個人就永遠不會失去他的救恩!因此,所有那些在台灣來到教會並受洗,可是後來又離開信仰的人,從一開始就不是信徒
我們來討論第二個問題的答案。
2. 為什麼上帝在歷史上所有的人中特別揀選你?
請注意「在愛中」這個詞,上帝預定我們。上帝決定愛人,不是因為他們做了什麼,而是上帝決定 「照著自己心願的美意」來愛他們。
想想收養父母。在養父母還沒有去安置機構前,他們就已經在心裡決定要愛他們帶回家的孩子,這並不是因為他們帶回家的孩子比機構裡的其他孩子好,這只是因為這對父母決定將他們的愛定在那個孩子身上。了解上帝在第4節中「揀選」的一個好方法是看上帝如何描述他對以色列人民的揀選。

申命記 7:6-8 「因為你是屬於耶和華—你 神神聖的子民;耶和華—你的 神從地面上的萬民中揀選你,作自己寶貴的子民。 7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人數比任何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各民族中是最少的。8 因為耶和華愛你們…」

很多人認為加爾文主義者很驕傲,然而,相信我們今天經文中所說:「是上帝揀選,預定我們得救」的,方是最謙卑的。「為什麼我聽了福音,信了耶穌,而其他人卻不信?難道我比那些不信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是更好的或是更有智慧的人嗎?」並非如此!我就像孤兒院裡的一個孤兒,父母親沒有任何義務開車到那個孤兒院,選擇我,帶我回家,讓我成為他們的兒子,給我他們的繼業。我是罪人,我應該下地獄,但上帝決定將祂的愛定在我身上,收養我為祂的兒子,並不是因為我比其他人聰明所以有智慧能回應福音的信息,所以能得到永恆的繼業。事實是,若非聖靈改變我的心,我的罪心總是會選擇拒絕上帝,而上帝在創世以前就決定改變我的心,上帝決定讓耶穌為我的罪而死,使我能得到赦免,被收養為上帝的兒子。這都是照著上帝自己心願的美意
我們將在下週討論問題3的答案。在我們結束今天的講道時,讓我們一起來讀我們教會–溪邊教會所相信的兩個神學教義。一個是宗教改革100年後寫成的《西敏小要理問答》,另一個是宗教改革期間所寫的《海德堡要理問答》,它們都解釋了以弗所書1:4-5的一些意涵。

西敏小要理問答, A.D. 1647

Q20:上帝任憑全人類在罪惡和愁苦中滅亡嗎?

答:上帝既然完全因著祂自己的美意,從永恆揀選了一些人得永生,便與他們立恩典之約,藉一位救贖主把他們從罪惡和愁苦中救出來,使他們進入得救的狀況。

海德堡要理問答 , A.D. 1563 

問1:你無論是生是死,唯一的安慰什麼?

答:我無論是生是死,身體靈魂皆非己有,而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祂用寶血完全補償了我一切的罪債,並且救我脫離了魔鬼的一切的權勢;因此,祂保守我,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會掉下;祂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故此,祂藉聖靈也使我有永生的確信,並且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地為祂而活。